项目申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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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社科处通知链接:http://skc.hnust.edu.cn/gztz/117231.htm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主要围绕省“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形成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以及我省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优势支柱产业等应用研究问题;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二是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三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四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五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省“双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9年1月1日止),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省“双一流”学科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9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9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9年1月1日止)。

(二)申报限制

1、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

二、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一)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见附件2),项目经费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进行分配。

(二)自科类申报经费:重点项目8万(其中学校资助4万,二级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筹4万)、青年项目6万(其中学校资助3万,二级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筹3万)、一般项目1万(学校资助)、创新平台项目3万(学校资助)。

(三)社科类申报经费:重点项目6万(其中学校资助3万,二级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筹3万)、青年项目4万(其中学校资助2万,二级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筹2万)、一般项目1万(学校资助)、创新平台项目2万(学校资助)。

(四)以上各类项目均不计算奖励性绩效。

三、项目指标分配说明

(一)本通知所有申报指标均根据各单位(含教学院、独立科研机构)最新人力资源情况和往年申报情况进行核算。根据省厅通知,本次申报应紧密围绕  “双一流”建设进行,我校所有申报指标均下达到教学院(不单独下达给独立科研机构),由教学院牵头组织申报(其中“双一流学科”重点项目、优青项目申报指标只能分配给“双一流”学科)。

(二)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名单(本科院校)的通知》(湘教通〔2018〕469号),我校现有“双一流”学科为机械工程、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三)省教育厅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上报“双一流学科”重点项目14项,所有学科其他重点项目14项;“双一流学科”优秀青年项目16项,所有学科其他优秀青年项目17项;一般项目67项;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6项。

(四)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由我校6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组织申报(分子构效关系、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与质量安全控制、知识处理与网络化制造、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与安全利用、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基地、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每个平台可申报1项。

四、申报流程

(一)10月23日17:30前,各单位根据下达的申报指标自行组织评审推荐,并将确定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1份)报给科技处(社科处)。

(二)10月25日17:30前,申报人于在教育厅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

已有账号的申报人使用原账号直接登录,如忘记密码或新增申报人请通过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科技处(社科处)。申报人使用申请账号、密码用IE浏览器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书模版(系统于10月15日开放,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和申报须知进行填报(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是”),填报完成后上传提交至系统,将生成有“未推荐”状态水印的申请书。

(三)10月29日17:30前,科技处(社科处)于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推荐操作。

(四)11月5日17:30前,申报人于申报系统中导出已推荐状态的申请书(右上角有二维码),打印纸质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A4纸,左侧胶装)一式1份交予学院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社科处)。项目组成员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五)11月6日,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厅。

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做好申报人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对项目组人员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关。各单位应组织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上报。对于二级单位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酌情核减下年度该二级单位项目申报名额。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一般为3-10人。

(二)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创新性,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国内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三)一般项目为前期培育项目,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家级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一般项目,已主持过教育厅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

(四)科技处、社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予以淘汰。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对本次申报情况初次查重(学生也参与查重)。同时,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是”,点开后会有详细提示,请申报人注意。如学校申报人的姓名有重名,或者学生和老师有重名,则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说明。

(四)附件材料和申报书一起装订,包括:附件清单(自己用word做一页纸)、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及首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批文、专利证书、科学技术奖励等(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顺序与附件清单保持一致。附件材料最多不要超过20页。

(五)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9年10月,研究期限为3年。

(六)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各单位应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且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科技处计划科,曾志前(综合楼524)联系电话58291080;

人文社科类: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段斌(综合楼518)联系电话58290526。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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