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涉及到一些标准化信息填写,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栏下载2022版申报材料。
2、根据湖南哲社基金办的相关通知精神,学校在系统中的截止推荐上报日期为3月15日24时,不是全国哲社工作办通知中的20日,切记!
3、本次所有学科都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除线上提交外,线下仍需提交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3份,均无需装袋。
4、目前全国哲社工作办的通知附件栏中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未提示为“网络填报版”。待3月1日网络申报系统开放后,请申报人关注是否有新的“网络填报版”。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社科处将第一时间在此处和“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QQ群中提示与更新,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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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研究范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学科标准。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选题范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完成时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一项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青年项目: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
(5)校外兼职人员身份从我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人员须出具由人事处证明的正式聘用关系的相关材料。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九、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省规划办已向国家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唯一资助)。
十、填写要求。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请参考附件中申报书模板的提示)论证中予以说明。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一、申报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二、申报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机关等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按各自的学科归属,到相关学院申报。各学院和独立科研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十三、申报方式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申报平台: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http://www.nopss.gov.cn/
注册流程(已有账号无需注册):① 填写相关信息 >> ② 点击提交 >> ③ 责任单位审核 >> ④ 系统发送注册通知短信 >> ⑤ 登 录(登录账号为注册邮箱)
十四、校内申报阶段
(一)第一阶段(已完成)
(二)第二阶段(3月1日17:30前)
申报人:向学院提交纸质申报书与活页各1份,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
学 院:3月1日17:30前向社科处提交纸质申报书与活页各1份,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
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评阅。
(三)第三阶段(3月15日)
申报人:3月15日17:30前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提交正式电子版申报材料后,向学院提交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3份,均无需装袋。
学 院:3月16日17:30前汇总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连同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报表,报送社科处。
社科处:在系统中审核推荐优质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和相关申报动态将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QQ群中补充说明和发布。
联系人:段斌、刘娅琴
邮 箱:hnkdskc@hnust.edu.cn
社科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