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本年度课题包括年度规划课题(含高校党建研究项目、援疆项目)和专项课题(含国家教育考试、高校学生就业创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财建、教育督导)。年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或一般资助课题。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决策咨询专项课题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指标
我校申报指标数:
(一)年度项目:资助课题限报16项。自筹经费课题限报4项。
(二)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限报2个选题,
(三)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或一般资助课题。国家教育考试(限报3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限报2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限报1项)、教育财建(限报1项)、教育督导(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必须在1-3年内完成(有专门说明的除外),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人在填写《评审书》时,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不属课题指南范畴的填“自选课题”。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提交的《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的签名、主持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专项课题主持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和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专项的课题申报(含评审推荐),须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主持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10万元,重大委托课题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申报组织
学校将根据申报指标数,结合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并确定申报人。
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网站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先注册后申报。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年度规划课题
1.重大招标(委托)课题(我校限报2项)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
(1)通过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大招标(委托)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于4月16日17:30前送到社科处,由社科处按程序盖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届时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2)同一课题原则上须有3个(含3个)以上单位同时申报才能竞标。若不能开标可根据需要经答辩评审择优设立重大委托课题。
2.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我校限报15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我校限报4项)
第一阶段:校内申报
申报人---先下载填写附件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请注明申报类别)、附件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模板》,各打印1份。连同填写好的附件7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4月8日17:30前交到社科处。
第二阶段:校内推荐
(1)学校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2)若超过推荐指标数,启动校内评审工作。
(3)公示并确定申报人。
第三阶段:申报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
(1)申报人必须在4月14日完成网上提交(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人重新打印1份正式稿,内容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6日17:30前送到社科处。
(二)专项课题
1.专项课题的申报、推荐方式与一般资助课题相同。学校确定推荐对象后,申报人在网上根据提示填报(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人除必须在4月14日完成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于4月16日17:30前送到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报送相关的专项管理机构。
3.可推荐申报数
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我校限报3项)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我校限报2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 (我校限报1项)
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我校限报1项)
教育督导研究专项 (我校限报1项)
联系人:段斌
电话:558290526
邮箱:hnkdskc@hnust.edu.cn
社科处
2021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