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与管理

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科学研究» 研究项目» 项目申报与管理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含研究基地和重点培育基地课题,援疆项目通知另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我校申报指标数:资助课题15项(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一般(自筹经费)课题4项。

设立为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每个申报2-3项,设立为重点培育基地的,每个申报1-2项,申报数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数。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资助额度: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116.62.79.5/index.php/Index/Index/index.html),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和研究基地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见附件1)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1231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组织

第一阶段:校内申报46日前

申报人下载填写附件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连同填写好的附件9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4617:30前交到社科处(过期不予推荐)。

第二阶段:校内推荐

1)学校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2)若超过推荐指标数,启动校内评审工作。

3)公示并确定申报人。

第三阶段:申报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41318日前

1)申报人必须在413日完成网上提交(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申报人需经个人注册,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填报,已注册过的按原来账号填报。

2)申报人重新在系统生成、下载并打印1份正式稿,内容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以学院为单位于4181730前送到社科处。

注:申报人在此阶段请填写附件56,连同附件7一起上传申报系统。

社科处

20222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