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原文网址:http://skc.hnust.edu.cn/gztz/111292.htm
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且逾期尚未结题的、2016年、2017年立项且研究时间已到期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项目清理。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且逾期尚未结题的项目。此类项目中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至2019年12月底申请结题。其它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如不结题,教育厅将予撤项处理。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凡在项目清理名单中的各主持人须先事先填写项目研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7-1。注:该附件发到各科研秘书处,请注意查收)。请各学院及时督促主持人填写,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5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社科处。未填写的主持人将被默认以“撤项”形式报送省教育厅。
2、到期结题。2016、2017年立项且研究时间到期的项目。2016年立项的项目,如本次不能结题,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之前已填写过延期申请的,需按延期计划结题;2017年立项的项目,如本次不能结题,不需要填写延期申请,可顺延至2019年12月结题(见附件7-2)。
所有项目的延期申请需在教育系统中填写。
应结题项目清单在学校科研工作QQ群发布,请相关老师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
二、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对于2015年及以前立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将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申报指标分配的依据。
2、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通过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三、结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2)、成果简介(模板见附件3),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3-5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专家组总人数一般应为单数),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模板见附件4)并手写签名。一般项目要求不少于3名专家,其他类别项目要求不少于5名专家。
3、各学院统一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盖章并带回。
4、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包含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已盖章)的页面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人员登录”,填写课题号和申请人姓名后进入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等上传到系统。所有材料录入完毕确认无误,点击“录入完结题材料,申请结题”。(注意事项见附件6)
5、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笔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笔做好醒目标示),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中下载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加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6、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省教育厅。
四、结题工作时间安排
凡在6月底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主持人,请严格按以下日期提交材料:
1、6月17日前,各学院汇总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盖章并带回。
2、6月2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
3、6月24日前,各学院汇总后将以下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社科处)。
(1)结题材料电子版(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等),文件夹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机电学院-张三-09A01_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的方式命名。
(2)纸质版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李锋 电话:58291080 邮箱:kjc@hnust.edu.cn
社科处——段斌 电话:58290526 邮箱:hnkdskc@hnust.edu.cn
科技处、社科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