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办法
校工发[2008]10号
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使工会考核评优工作更加公正、客观,达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积极性的目的,特制订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 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精神好,奉献精神强,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 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主动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三) 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积极推进院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提案。
(四)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活动,单位凝聚力强,教职工精神面貌好,工作积极性高。
(五)积极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和各种竞赛活动,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提高。
(六)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
(七) 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鼓励教职工参与,成效显著。
(八) 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评分办法
(一)考核评分采取基本分和加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分100分,加分20分封顶(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
(二)考核评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听取汇报、查阅会议和活动记录,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中了解核实。
三、评选办法
(一)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先进事迹书面申报材料。
(二)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分工会总数的40%。
(三)本年度维稳综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被学校否决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分工会评选。
(四)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提出先进分工会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本考核评分办法从2008年开始试行。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细则
主题词:先进分工会△ 考核 办法 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与要求 |
评 分 等 级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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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精神好,奉献精神强,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
12 |
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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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主动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
12 |
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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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期召开二级教代会,积极推进院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提案。 |
10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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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单位凝聚力强,教职工精神面貌好,工作积极性高。 |
10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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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积极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和各种竞赛活动,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提高。 |
10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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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觉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 |
16 |
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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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成效显著。 |
20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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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
10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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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细 则 |
1、参加学校活动获优秀组织奖的每次加3分; 2、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活动,成效显著的每次加3分; 3、工会工作在校级媒体发表新闻报导每篇(次)加3分,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加5分; 4、工会工作有特色,在全校介绍经验的每次加3分; 5、调演分工会文艺节目的每次加3分; 6、承办全校性活动的每次加5分。 |
注: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最高分为20分,根据各分工会参加的情况按实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