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工会工作» 规章制度

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29


                                        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教职工福利费,使有限的福利费发挥较好的效益,根据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福利费开支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享受福利费的对象

    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教职工。

 二、福利费的来源

  1、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按在职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福利费。

  2、学校行政专项福利费拨款。

  3、工会创收收入。

 三、福利费的使用范围

    福利费主要用于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包括教职工文体生活设施,传统节日慰问,特殊困难补助,住院慰问,教职工集体福利,教职工及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慰问等。

 四、福利费的管理

  1、福利费是用于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专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2、坚持先算帐后办事的原则,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确保收支平衡。

  3、每年安排20%的福利费用于教职工集体活动和活动场所的设备添置及维修。

  4、根据福利费收入情况,每年下拨部分福利费给部门分工会掌握使用。

  5、大额福利费的使用,必须由工会福利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6、加强福利费开支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度福利费收支和使用情况。


 五、福利费的开支项目及标准

  1、重大传统节日,包括春节(含元旦)、五一节(含端午节)、教师节(含国庆、中秋节),校工会代表学校对教职工进行慰问。其标准可根据福利费的收支情况,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新调入来校的教职工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新分配来的教职工按半享受当年福利,调出的教职工从调出之日起停发一切福利。

  2、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因天灾人祸及其他特殊困难者,由本人提出其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党、政、工组织签署意见,报校工会研究决定。每年年底前集中研究一次,并张榜公示。

  3、在职教职工逝世,发给慰问金300元。

  4、在职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逝世,发给慰问金200元(含鞭炮、花圈等费用)。

  5、在职教职工住院慰问,慰问费控制在100元以内。

  6、教职工结婚贺金,每人发给贺金100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