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6]12号”文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2、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3、国家一般课题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二)教育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
2、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今年我省鼓励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申报。
相关文件、材料下载地址:因涉及到一些标准化信息,请从本通知附件栏下载填写。
二、申报名额说明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湖南省限额指标为120项(含基础教育)。由于申报指标大幅削减,各单位要加强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学科、同类别课题申报数量。
三、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限
1、《申请书》与活页纸质版、电子版。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
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活页6份;
课题《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
3、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kdskc@hnust.edu.cn。
4、申报时限:学校社科处集中受理课题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4月4-5日。
五、申报组织事宜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提前到年初,各相关单位尽早部署。由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20项课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申报地点:综合楼518室。联系人:段斌,电话:58290526
社科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