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将于今年下半年举办2015年教育科研学术年会,为此,特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参评论文要求
1、本次论文评选围绕“教育科研服务教育教学”这一主题,提出新观点、新思路、新见解、新举措。
2、近年来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相关论文(包括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参评论文格式要求规范(见后附件参评论文规范格式)公开发表了的论文还必须附有标明期刊名称和发表的日期及论文复印件。每篇论文字数原则上不超5000字。
三、组织实施
1、评选组织。本次优秀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凡获奖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有的将在2015年度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学术年会上进行交流
2、比例和待遇
(1)原则上高校一等奖15%;二等奖25%;其他为三等奖或淘汰。市州、中小学、幼儿园一等奖15%;二等奖40%;其他为三等奖或淘汰。
(2)试行省教育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获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结题视为核心期刊发表对待。将来试行成熟后,拟将列入《课题结题细则》。凡是课题研究成果获得一等奖的必须内容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并以开题论证书为依据,注明课题编号、名称、主持人等。
四、评选办法
1、初评。采取“分散评审,查重淘汰,分等打分,适度平衡”的办法。
(1)分散评审。各专家将评审论文领回单位评审。
(2)查重淘汰。先查重,淘汰后再评审。
(3)分等打分。普遍审阅后,按优、好、中、差分等级,选出最好的,淘汰最差的。然后再按等比较打分。即:90分以上(一等奖)、80-89分(二等奖)、70-79(三等奖),不打分的淘汰。
(4)适度平衡。在保证质量,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了调动教师论文写作的积极性,进行市州之间与学校之间适度平衡。
2、复评。采取“集中评审、突出重点,再次查重”。
(1)集中评审。初评后,集中到省教科院协会复评。
(2)突出重点。凡获一等奖的重新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降为二等奖。
(3)再次查重。凡评上一等奖的,再次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5%。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8日,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交一份按规范格式打印的纸质材料,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只须做个规范格式的封面加论文复印件(论文规范格式见附件)。请各学院做好汇总工作,并认真填好汇总电子表(见附件),发hnkdskc@hnust.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凡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凡不属教育科学论文或不是论文的文章,本次活动一概不予受理。
3、按照以评养评的原则,每篇论文需交评审费60元,邮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取,交社科处后上报。
社科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