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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4]232号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拟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对已有专家库进行审核
  专家库中目前所列专家为各高校前一年推荐并经我司整理后的结果,各高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入选专家进行认真审核,根据专家学术水平和本校实际情况,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入库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不符合入选条件的专家,要从专家库中删除。
  2.核实专家信息
  经审核拟保留的专家,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1)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补充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适当增补专家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部分新增专家,推荐新增专家应按照通知要求从严把关。重点推荐千人计划支持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应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学科,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其他学科专家。
  三、报送办法
  1.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本通知附件。
  2.高校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将于11月24日前,按照各高校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登录的地址与联系人,将现有专家库通过E-mail发至有关各高校,请注意查收。如在11月28日前未收到,请通过E-mail或来电查询。
  3.本次专家信息表仍然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各高校科研(社科)处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以便后续的数据使用。新版专家信息表已打包成压缩文件,下载后请解压缩后填报。填报完成后,单独提交Excel文件即可。
  4.现有专家库中没有专家记录的高校,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附件2)后报送。
  5.请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审核修改后的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moesk@bn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学校推荐专家”。联系人:范明宇,联系电话:010-58805145。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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