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系主任及全院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实施纲要》(科大政发〔2012〕5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艺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决定于本学期全面开展艺术学院教学巡查活动。现将有关教学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巡查和听课人员安排
周 次 |
第一周 第七周 第十四周 |
第二周 第八周 第十五周 |
第三周 第十周 第十六周 |
第四周 第十一周 第十七周 |
第五周 第十二周 第十八周 |
第六周 第十三周 |
第九周 |
人员 |
李毅松 吴志军 杨姝 |
张琳 文牧江 文海良 |
熊晓辉 彭岩 |
邹正洪 郑先觉 |
尹建国 林军 |
罗登辉 雷永明 |
全体院领导 全体系主任 赵湘学 |
1、听课方式:随机听课,负责检查的院领导和系主任在巡查周次至少听课2节。
2、听课评价:请各位院领导和系主任做好记录并对课堂进行客观评价,主要从教师课前是否准备、能否组织与管理好课堂,从学生是否遵守教学纪律、积极进行师生互动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对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评价。(及时领取和填写教学巡查意见反馈表至教务办)
3、听课要求:请各位院领导和系主任做好听课记录和填写教学巡查意见反馈表。
二、 检查内容
1、上课场地(教室、实验室)的准备情况以及教学设施情况;
2、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
3、学生的到课情况与课堂纪律情况。
三、教学巡查与调研工作
1、对各教学系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写好巡查记录材料。
2、由教务办和学工办安排人员协助院领导教学检查,了解和记录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
3、每学期各教学系组织安排至少2次公开课(第9周教学礼拜周安排一次公开课)并形成书面材料,各教学系、教研室要对本学期第1-8周教学工作运行和管理开展听课、评课和教研活动,以上活动各教学系及教研室必须形成书面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学会议记录、教研教改活动(培养方案修订等)材料,任课老师准备好教案、考勤和成绩登记表、听课本等,实验人员准备好实验人员日志、实验操作登记表等教学周检查材料,以上材料于“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前,交教务办公室。
5、教学巡查主要检查教学运行和课堂教学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请各位院领导、教学系主任、教务办、学工办积极配合教学巡查工作。
四、检查结果
1、每周的教学检查要有纸质的检查总结报告,记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进事迹和建议。检查报告作为重要的材料及时交教务办公室存根。
2、每年评选出优秀教学系和优秀教研室各一名,适当给予奖励。
3、在评选优秀教案、优秀课件和教学优良榜时,对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任课老师进行倾斜。
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4年8月30日